【光明论坛】激活数据潜能 建设数字中国******
【光明论坛】
作者:支振锋(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和资源形态,日益成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围绕如何建立和健全关于数据要素基础制度体系提出了全面系统的意见,为做好数据权益配置和风险防控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指引,也为激活数据潜能和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作出了有力的制度安排。
数据是映射大千世界的符码,数据中自有大千世界。宇宙星空、山川河流、鸟兽虫鱼、人类行为、国家治理、社会百态……万物皆产生数据,万物皆可被数据化。自人类社会产生起,数据就承载着人类对自然万物、生产生活的记录和表达。从传统数据到网络数据,从“小数据”到“大数据”,数据日益成为理解万事万物最微观、最奇妙的元素。在信息化发展新阶段,数据爆发增长、海量集聚,量的累积逐渐引发质的飞跃。万物互联、人机交互、天地一体的网络空间内,大数据技术使数量巨大、来源分散的图像、声音、文件等非结构化数据得以被广泛搜集、存储、利用,使分析、预测、捕捉隐藏在自然万物和人类社会的深层逻辑成为可能,人类认知的敏锐性和洞察力得到极大提升。
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数据原是伴随自然与人类而产生的寻常事物,但数字技术为其赋予了无尽潜能。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数据已成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性资源,并快速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环节。通过数据,可以更好地理解自然和社会的运行规律,推动生产力发展,优化生产关系,丰富人类生活,促进国家和社会治理。但数据并非自在之物,而是人类协作与互动的结果。数据不仅承载着个人、市场主体与国家的大量信息,关系到公民个体人格权益、市场主体财产权益以及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还呈现出不同于传统知识产权的全新特点。如何既鼓励数据的充分流通利用,又通过制度设计进行科学合理的权益配置和风险防控,就成为信息时代制度创新的重大课题。
数据相关权益配置,是数据基础制度的基础。作为世界第二数据大国,我国深刻认识到大数据作为推动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动力、重塑国家竞争优势的新机遇、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新途径所具有的战略意义。2021年公布实施的《数据安全法》明确提出“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但数据流通利用除供需双方外,还涉及协助数据产品开发的第三方服务商,情形复杂、链条悠长、风险突出。为推进数据合法合规交易,我国多年来一直在探索数据交易所建设。在此背景下,此次意见提出探索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结构性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推进实施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机制,推动建立企业数据确权授权机制,是对数据相关权益合理配置这个世界性难题的创新性开拓。
促进数据流通和交易是数据基础制度的核心。数据交易是新业态,也带来新问题。由于数据的无形性和可复制性,除了不易计量、难于定价且合规评估复杂外,交易一旦达成,无论是买方发现“货不对版”,还是卖方认为数据已被使用,都“无法退货”。如何确保数据需求方接收到的数据来源合法合规,数据提供方交易后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决定着数据制度体系的成败。此次意见尝试构建促进使用和流通、场内场外相结合的交易制度体系,规范引导场外交易,培育壮大场内交易,试图建立数据来源可确认、使用范围可界定、流通过程可追溯、安全风险可防范的数据可信流通体系,必将推动鼓励数据流通利用的制度创新。
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是数据基础制度的重点。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和资源形态,数据要素不断创造新的价值,也不断产生利益纷争。针对数据收益分配问题,此次意见既坚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原则,健全数据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机制,强化基于数据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的激励导向,平衡兼顾数据内容采集、加工、流通、应用等不同环节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也努力做到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强调完善数据要素收益的再分配调节机制,让全体人民更好共享数字经济发展成果。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数据二十条”的出台和落地实施,有利于从历史和全局维度深刻认识数据要素的战略价值,充分发挥我国海量数据规模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塑造人类文明新形态。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4日 02版)
【网络强国这十年】微步在线薛锋:以“新安全”应对“新威胁”******
【网络强国这十年——行业观点篇】
当今时代,信息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实体产业数字化、云化转型的加速,提升了社会基础设施的运转效率。与此同时,网络攻击技术持续演进,供应链攻击、勒索攻击等新式网络攻击手段屡见不鲜,也带来了更多的网络安全“新威胁”。
近日,微步在线创始人、CEO薛锋做客光明网“网络强国这十年”专栏,畅谈关于网络安全态势及行业发展趋势的观察与思考。
用户需求逐渐侧重“疗效”
薛锋表示,“新威胁”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首先是基础设施的变化。通俗来说,网络安全其实是保护基础设施的,所以一旦基础设施发生变化,网络安全也就随之变化。
我们可以看到,在基础设施端,随着5G、云计算技术的发展,物联网、车联网等技术应用日趋成熟和广泛,网络安全态势也在同步发生变化。
其次是网络攻击的发起方发生变化。比如,人们经常在新闻上能看到的“挖矿勒索病毒”,就成为了近几年网络攻击占比最大的攻击方式之一。背后攻击者的利益和驱动发生了很大变化,包括一些类似于数字货币的存在,都为黑客顺利完成勒索攻击和变现提供了极大便捷性,所以,网络攻击也越来越多。
在此背景下,国家相关单位在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推动网络安全技术和产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举措。
最后,网络安全行业的需求端也发生了一定变化。用户需求更加数字化,企业随之更重视网络安全、更重视效果。“大家不像很多年前,更在乎买了什么,现在大家更在乎安全有没有问题,怎么解决问题,怎么发现问题,更在乎‘疗效’。”薛锋说。
安全服务不再是“一锤子买卖”
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我国面临的网络安全态势也同步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网络安全产业不断焕发活力,正呈现从传统安全向“新安全”的转变。
薛锋介绍,当下网络安全行业中,威胁端和需求端都在发生变化,“新安全”是网络安全产业供给端逐渐演化出的新业态。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
首先在交付方式上走向“云化”。过去的网络安全通常是以软件或硬件的本地化交付为主,就像过去买电视机是在线下,而现在的互联网电视或者视频APP,其交付方式、内容和能力更多的集中在云端。针对近两年飞速发展的远程办公、混合办公场景,安全行业这种“云化”的订阅服务显得正当其时。
其次服务模式上采取“安全即服务SECaaS”的订阅模式。订阅的本质是持续服务,以客户的满意和成功为目标,更关注客户的使用体验与效果,促使政企客户认可为效果付费,而非仅仅是“一锤子买卖”。
“我们对此提出了安全行业的‘客户成功’概念。你是否真的关心你的客户,你的客户是否取得了成功,这在整个SaaS行业都很重要。”薛锋说。
最后,“新安全”更加注重面向安全运营的实战效果。面向新监管要求和新威胁带来的需求,需求端的用户更在乎实战效果,作为供给方理应捕捉市场需求,帮助其真正解决问题,而非简单的满足用户填补安全空白。
产业创新更注重实战效果
薛锋表示,以“新安全”应对“新威胁”,应当以提升网络攻防技术为基础,以政策导向提升网络安全产业链转速,推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壮大,紧密结合数字经济、智慧社会的规划建设,提高我国网络安全整体水平,为建设网络强国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薛锋介绍,传统网络安全除了以软件和硬件为交付方式外,背后技术原理也多依赖一些特征码、规则和策略来开展防范,存在一定滞后性,误报和漏报的空间也相对较大。
对此,微步在线通过威胁情报技术开展创新,用数据来保护数据。“通俗来说,因为每个企业要保护的资产对象通常是一些有价值的数据,通过大数据实时关联和分析,对黑客、木马等进行持续、实时分析追踪,这样的话,攻击方要对抗的就不是某一个特征,而是一个类似‘天网’的信息量巨大的黑客知识图谱。攻击方逃避这张图谱要花费的代价是非常高的,所以这种新技术突破实战效果是非常好的。”
对于网络安全行业技术创新现状,薛锋也表达了自己的见解。他认为,当前,整个行业都在尝试新的安全创新,其中一大标志就是多数行业同仁都看到了需求方对于实战效果的需求,所以面向实战效果的创新越来越多。目前来说,这种“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创新,在需求端也得到了一定积极反馈。
对于网络安全行业发展趋势,薛锋表示,面对不断出现的新威胁,希望网络安全领域各参与方携手共进、互信共治,综合运用在技术、产品、服务和实战方面的新安全手段有效应对,不断推动网安产业步入新阶段,让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更具生机活力。
监制:张宁 李政葳
采访:雷渺鑫 李飞
拍摄/后期:雷渺鑫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