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药在部分网上药店可以随意买 公益诉讼督促加强网售处方药监管******
处方药在部分网上药店可以随意买
北京铁检院:公益诉讼督促加强网售处方药监管
远程诊疗、网上开方、送药上门……随着互联网医疗的蓬勃发展,网上药店让消费者足不出户就能快速获取药物。然而,由此带来的药品误用、滥用、过量服用事件也时常发生。药品安全非同儿戏,网上用药安全该如何保障?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批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下称北京铁检院)办理的督促整治网络平台药店违法销售处方药行政公益诉讼案对保障用药安全问题进行了一系列探索。
调查发现,网上药店销售处方药存在诸多问题
“网上药店无处方销售处方药”“轻轻松松能买到12周以上用量的处方药”“药师审核形同虚设”“处方上没有执业药师的签字”……2021年7月,北京铁检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网售处方药存在诸多不规范现象。同时,最高检也向北京铁检院交办了相关线索。
处方药规范经营是国家药品重点管理事项,我国多部法律法规对处方药的销售作出了明确规定。2019年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明确了药品经营线上线下相同标准、一体监管的原则。药品零售企业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负责本企业的药品管理、处方审核和调配、合理用药指导等工作。2021年8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印发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中指出,长期处方的处方量一般在4周内;根据慢性病特点,病情稳定的患者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12周。
“通过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发现网上药店违法销售处方药可能会给群众用药安全带来隐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我们决定立案调查,针对网上药店违法违规销售处方药可能涉及的药品安全领域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对北京市范围内的药品网络零售企业销售处方药的情况进行排查。”北京铁检院检察官康辉介绍说。
2021年9月,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将在京注册网络平台的药店及京外注册网络平台在京注册的药店作为调查重点,通过大数据筛查、人工复核、梳理分析等方式,全面了解网上处方药的销售情况。调查结果显示,3家网络平台(其中包括2家在京注册网络平台)上有28家药店存在执业药师未依法履行电子处方审核责任的情况,共涉及北京市的5个区。具体问题包括:部分网络平台药店在接收线上购药订单后,执业药师未按照相关规定对电子处方进行审核就进入了线下配送环节,存在配送超过用量的处方药、执业药师未在处方上签名等违法行为。
检察建议引发“整治风暴”
执业药师的审核是网售处方药的最后一关,关乎消费者能否吃准药、吃对药,绝不能形同虚设。为此,2021年9月,北京铁检院分别与市区两级药品监管部门就网售处方药的监管权责划分问题进行座谈,就网售处方药监管现状、网上药店日常经营、药师审核义务等进行深入沟通。
随后,北京铁检院分别向5个区的药品监管部门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网络平台药店执业药师履行电子处方审核职责加强监管。
收到检察建议后,药品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开展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工作:通过对辖区涉案网络平台药店进行约谈及现场检查,对存在执业药师未对电子处方进行审核调配问题的网络药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限期整改;开展网络销售处方药专项监管执法工作,对辖区网售处方药的药店进行延伸检查、全面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逐一约谈重点关注的网络平台药店,结合相关法律规范对药店的具体经营进行规范指导;推动网络平台药店在电子处方服务方面建章立制,并定期发布工作专刊,组织学习交流。
溯源治理推动平台企业加快技术更新
办案中,承办检察官还发现,在部分备案的纸质处方上有执业药师签字,可电子处方上却没有。这种现象是因为药师的疏忽,还是技术的迟滞?
“据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相关互联网平台操作系统不完善,造成药师在诊疗系统中使用不便。”康辉介绍,《处方管理办法》规定,药师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由此可见,电子处方也应当符合上述要求。
为推动溯源治理,承办检察官分别与涉案的3家网络平台进行座谈,建议平台进一步完善相关机制,加快技术更新,为执业药师审核电子处方提供便利条件,推动平台销售处方药规范化发展。随后,相关平台对系统进行了优化升级,不仅解决了药师签名上传失败的问题,还可以对处方开具的药量进行监测。对于医师、药师超用量开药等行为,系统可以自动提醒,并限制超过用量的处方开具权限。平台企业还研发了辅助监控系统,帮助网上药店开展相关审核事项。
据悉,2022年12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明确规定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当建立在线药学服务制度,由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开展处方审核调配、指导合理用药等工作;同时明确第三方平台应当加强检查,对平台上药店的药品信息展示、处方审核、药品销售和配送等行为进行管理,督促其严格履行法定义务。“管理办法与我们之前的办案思路不谋而合。我们也将持续关注药品网售合规问题,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同时,康辉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线上选购药品时一定要遵循互联网医师的指导,看清药品名称、批准文号、有效期等,留心执业药师对电子处方的审核意见,理性购药、科学用药,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近日,该院检察官跟踪回访后发现,消费者在相关平台购药开具的电子处方已标有执业药师的审核签名,在开具的长期处方上标注了理由,相关药店也配备了线下执业药师。(检察日报 简洁 田慧娟)
“元宇宙+教育” 会碰撞出怎样的火花?******
◎本报记者 张盖伦
近日,第五届世界教育前沿论坛举行。在该论坛“元宇宙与教育”环节的尾声,北京大学教育学院原副院长、中国教育技术协会教育游戏专委会理事长尚俊杰向与会嘉宾提了一个问题:元宇宙常态化应用到教育领域还需多久?这也是近一年来常被探讨的话题。
我国教育信息化经过近十年的大力推进,已经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教育部提供的数据显示,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全部接入互联网,所有学校出口带宽达到100兆以上,接入无线网的学校数超过21万所,99.5%的中小学拥有多媒体教室。
那么,下一个十年,像元宇宙这样的新技术又将如何影响教育?
元宇宙是教育信息化的高级阶段
尚俊杰指出,元宇宙的本质就是与现实世界交互融通的数字化交互环境。狭义上,它是指基于VR/AR、人工智能技术实现的让人身临其境的虚拟世界;广义上,它可涵盖数字世界的所有概念,从当前的互联网到未来虚实融合的数字化世界都是元宇宙。
信息技术对教育具有革命性影响,新的技术,总会给教育变革带来新的可能。尚俊杰总结,元宇宙可以为学生带来更具临场感、体验感的学习环境,还可以创造混合现实的学习环境。
不过,元宇宙不是教育的万能药。尚俊杰坦言,教育是个“慢领域”,不要指望有某个技术能突然地变革它。可以把元宇宙看作教育信息化的高级阶段。长期来看,元宇宙属于颠覆性技术,但短期来看,它的发展还有许多不确定因素,要重视元宇宙研究,为业界实践提供理论指引。
尚俊杰表示,要把教育元宇宙融入教育信息化的长远规划和顶层设计中,明确发展目标和具体方案,为教育元宇宙的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政策指导。
他还指出,应以教育新基建推动教育元宇宙发展,将教育元宇宙纳入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方案,加快推进教育专网建设,推动5G、VR/AR、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在教育领域广泛落地应用,建构智能学习交互等教育新场景。“只有推动教育基建,我们的元宇宙才可能真正‘搭’起来。否则,如果网络很卡顿,学生就不会有兴趣。”尚俊杰说。
他表示,还需加强教育元宇宙相关技术标准的制定,首先要明确元宇宙的技术架构和规则,在此基础上,根据教育领域的实际需求,面向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结合各学科课程内容、课程标准和相关研究,发现教育的一般规律和特殊规律,并进一步总结迭代,形成适用于教育领域的元宇宙技术标准和伦理规则。
各层级教育元宇宙发展各有侧重
元宇宙在教育领域的应用,最终仍要落脚到学习上。
华东师范大学信息管理系教授许鑫认为,元宇宙在高等教育、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领域落地的典型场景和研发的重点方向会有不同侧重。
在高等教育领域,侧重于元宇宙在产教融合方面的落地和社交属性的体现;在职业教育领域,侧重于借助自动化内容生成工具,为数字虚拟场景快速搭建、VR教学资源自动生成、数字人教师实现等赋能;在基础教育领域,则聚焦科学教育,开展学生VR环境下学习能力、抗压能力测评的系列研究。
值得一提的是,许鑫强调,元宇宙在基础教育领域的应用还需慎重。此前,他们考虑进行课件的3D转换,比如把课堂上立体几何的内容通过3D的方式直接呈现给同学们。但是研究数学的老师给出了不同的观点——他们担心这样会限制学生的空间想象力。“当给学生提供沉浸式学习环境时,他们注意力究竟是比以前更集中,还是更分散?这都需要进一步研究。”许鑫说。
“教育元宇宙的发展要能够把握教育的本质,不是为了用技术而用技术,而是真正让技术促进学生的成长和进步。”许鑫强调。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